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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ill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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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十一年——盛世草民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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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10:38 | 只看该作者
  潘巧云和裴如海,是《水浒传》中又一对苦命鸳鸯。
  潘巧云的生日是七月七日,是传说中的牛郎和织女相会的日子,牛郎织女一年还能来一次一夜情,潘巧云和裴如海却连牛郎织女也不如。
  
  布帘起处,走出那个妇人来。原来那妇人是七月七日生的,因此,小字唤做巧云。先嫁了一个吏员,是蓟州人,唤做王押司。两年前身故了,方晚嫁得杨雄。
  《水浒传》第四十三回
  
  按照生日转换公历推算,潘巧云大致是狮子座的。狮子座的人最梦寐以求的,就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她对喜爱与不喜爱的人,反应不同。容易被异性豪华的外表所迷惑,而丧失了对真爱的认知。狮子座的人善于制造和爱人相遇的机会。狮子座的人性格是外向型,不堪寂寞,压制就要反弹,有时会毫不考虑的采取行动。
  潘巧云的狮子座特征非常明显,她最终也毁在了自己的性格弱点上。
  
  杨雄肯定不是潘巧云所真心喜爱的那种人。杨雄的职业是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这个职业本身就不讨女人喜欢,每个月有二十天在单位值夜班,剩下十天还经常喝得烂醉。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他几乎天天和死人打交道,嘴里吐着酒气,手上沾着人血,哪个女人愿意和这样的男人同床共枕?
  不堪寂寞的潘巧云在和杨雄之前,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经历,丧偶后再找对象,条件肯定要放低,这才轮到杨雄。显然,潘巧云的欲望在杨雄这里是受到压制的,按照狮子座的性格,受到压制就要反弹,有时会毫不考虑后果。正在潘巧云爱情的欲望被强烈压制的时候,裴如海出现了。
  
  那妇人便笑道:“是师兄海黎裴如海。一个老实的和尚。他是裴家绒线铺里小官人,出家在报恩寺中。因他师父是家里门徒,结拜我父做干爷,长奴两岁,因此上,叫他做师兄。他法名叫做海公,叔叔,晚间你只听他请佛念经,有这般好声音。”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裴如海充满磁性的声音属于他“豪华的外表”的一部分,对狮子座的潘巧云来说,足以构成强烈的诱惑。潘巧云的美貌也让裴如海顾不上佛门戒规,他用了两年的时间,才得到了自己心仪的情人。这对宋代的欲望男女如同干柴烈火,一拍即合,毫无顾忌。
  
  贼秃把楼门关上。淫妇笑道:“师兄,你关我在这里怎的?”这贼秃淫心荡漾,向前搂住那淫妇,道:“我把娘子十分爱慕,我为你下了两年心路;今日难得娘子到此,这个机会作成小僧则个!”淫妇道:“我的老公不是好惹的,你要骗我。倘若他得知,不饶你!”贼秃跪下道:“只是娘子可怜见小僧则个!”那淫妇张着手,说道:“和尚家,倒会缠人!我老大耳刮子打你!”贼秃嘻嘻的笑着,说道:“任从娘子打,只怕娘子闪了手。”那淫妇淫心飞动,便搂起贼秃,道:“我终不成当真打你?”贼秃便抱住这淫妇,向前卸衣解带,了其心愿。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一个深谙男人之味的女人,和一个初尝女人之味的男人睡到了一张床上,他们交织的欲望本不是罪孽,纠缠的肉体也并非不可原谅。在美国电影中,这就是让人哭的《泰坦尼克号》,在中国名著里,却成了教人恨的淫妇贼秃。
  
  那淫妇淫发起来,那里管顾。这贼秃又知了妇人的滋味,便似摄了魂魄的一般。这贼秃只待头陀报了,便离寺来。那淫妇专得迎儿做脚,放他出入。因此快活往来戏耍,将近一月有余。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这一个多月,是潘巧云的人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这一个多月,潘巧云和裴如海每次提心吊胆地约会,快乐来得多不容易。不仅仅是欲,当然还有情。情和欲总是交织得难以分辨。
  “巧云,你还是那么销魂!”裴如海像《东成西就》里的洪七那样说话。
  潘巧云抚摸着裴如海的光头,深情地说:“师兄,你这个头,咋就这么圆呢?”
  “阿弥陀佛!”裴如海说:“上面的头圆,下面的头更圆。”
  两个人笑得很开心。
  “对了,师兄。”潘巧云又问:“经常听你唱经,不知道唱得到底是啥呢?”
  探讨到学术问题,裴如海就严肃起来了,一本正经地向潘巧云解释:“唱经,乃是正宗和尚借用民间通俗乐曲讲解经文。”
  “就是普及佛教文化?”潘巧云眨着漂亮的眼睛说。
  “巧云,你真聪明!”裴如海接着向潘巧云解释:“唱经采用为佛事仪式制作的法曲,结合梵唱以及演奏佛曲的乐器,并掺进中国传统器乐和道教音乐。目前有南峨眉和北五台两大流派。其中北五台派又分为东西两路:东路以太行山东为区域,以演奏铙钹为著;西路以太行山西为区域,以曲调演唱华丽见长……”
  “那师兄唱得一定是东路了?”
  “巧云不愧叫巧云,真是聪明灵巧!”裴如海对潘巧云赞不绝口。
  “哈哈。”潘巧云笑了起来:“我的名字不是这么来的,我的生日是七月七日七夕节,这一天晚上,贵家多在庭院中结彩楼,叫做‘乞巧楼’,摆上瓜果、酒炙、笔砚、针线,女士们各自呈巧,焚香列拜,叫做‘乞巧’。妇女望月使针,或把小蜘蛛放在盒子内,次日看之,若小蜘蛛结网圆正,叫做‘得巧’。我这个‘巧’字是这么来的。”
  “原来如此。”裴如海点点头,心里却有些忧伤,眼前这个美丽机灵的潘巧云已经在他心里扎根,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那么美好,又只能那么短暂,并且充满了巨大的危险。他越是留恋越是难过,越是快乐越是绝望,越来越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
  潘巧云也是这样。
  “师兄,你唱经这么好听,唱歌一定也不错。”潘巧云说:“你给我唱首歌呗。”
  “好吧。”裴如海清清嗓子,唱道:“小和尚下山去化斋,老和尚有交代,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见了千万要躲开……”
  “不要!”潘巧云说:“唱这歌的人都出家了,你这个出家人还唱它干啥!换一首!”
  “换什么呢?”裴如海嘀咕着:“好多歌都记不清歌词。”
  “唱经是把西边的原生态音乐掺上东边的音乐元素——”潘巧云提示裴如海:“唱歌为什么不能?”
  “哦。”裴如海想了想,唱了一首根据西部音乐改成了流行曲目:“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迷人!你用那红红的嘴唇,让我在午夜里尽情的销魂——”
  潘巧云和裴如海的欢歌笑语,被石秀听了个仔细。
  
  石秀听得叫的跷蹊,便跳将起来去门缝里张时,只见一个人,戴顶头巾,从黑影里,闪将出来,和头陀去了;随后便是迎儿关门。石秀瞧科到十分,恨道:“哥哥如此豪杰,讨了这个淫妇!倒被这婆娘瞒过了,做成这等勾当!”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曾有不少人分析,石秀对潘巧云心怀暗恋情愫。
  《水浒传》中,潘巧云出场时,通过石秀的视角,有一段细致的描写:
  
  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嬝嬝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簇簇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更有一件窄湫湫、紧搊搊、红鲜鲜、黑稠稠,正不知是什么东西。
  《水浒传》第四十三回
  
  从这段描写中,不难看出,石秀的目光像一段充满欲望的窥探,跟性骚扰差不多。施蛰存的小说《石秀》里,更是将石秀初见潘巧云后的心里刻画得淋漓尽致:
  
  石秀分明记得,那个时候,真是窘乱得不知如何是好,自己是从来没有和这样的美妇人面交话过,要不是杨雄接下话去,救了急,真个不知要显出怎样的村蠢相来呢。想着这样的情形,虽然是在幽暗的帐子里,石秀也自觉得脸上一阵的臊热起来,心头也不知怎的像有小鹿儿在内乱撞了。想想自己年纪又轻,又练就得一副好身手,脸蛋儿又生得不算不俊俏,却是这样披风带雪的流落在这个举目无亲的蓟州城里干那低微的买柴勾当,生活上的苦难已是今日不保明日,哪里还能够容许他有如恋爱之类的妄想;而杨雄呢,虽说他是个慷爽的英雄,可是也未必便有什么了不得的处所,却是在这个蓟州城里,便要算到数一数二的人物,而且尤其要叫人短气的,却是如他这样的一尊黄皮胖大汉,却搂着恁地一个国色天香的赛西施在家里,正是天下最不平的事情。那石秀愈想愈闷,不觉的莽莽苍苍地叹了一口浩气。
  《石秀》施蛰存
  
  暗恋潘巧云的石秀,由于杨雄的存在,只好断了自己初开的情窦。毕竟,杨雄是他的结拜兄长,以清白为准则的石秀决不敢横插一脚,就只能将这份感情“压心底,压心底成为小秘密”,不在放荡中变坏,就在压抑中变态,石秀就是这样开始变态的,就像《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的马小军,最初暗恋的米兰成了自己伙伴的女朋友,心理失衡后,对待米兰的态度极端而又残忍。
  发现潘巧云和裴如海的奸情后,石秀心里想的是“我几番见那婆娘常常的只顾对我说些风话,我只以亲嫂嫂一般相待。原来这婆娘倒不是个良人。”其实潘巧云最初对石秀好,不过是因为像对亲小叔子那样,《水浒传》中并没有任何潘巧云想勾引石秀的举止,只不过因为潘巧云看上了裴如海,石秀就把潘巧云良善的心当成了驴肝肺。
  在捉奸态度上,石秀比杨雄还要积极。杨雄第一次听石秀说起此事,石秀的态度就是“似这等淫妇,要他何用!”,杨雄也不过是“大怒”,说“这贱人怎敢如此!”
  也许杨雄心想,本来和潘巧云就是半路夫妻,不过是一顶绿帽子的事,把潘巧云骂上几句,把裴如海打上一顿,大不了一封休书结束这段婚姻。没有必要再做更多追究。
  杨雄不追究,石秀不同意。石秀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在石秀的策划之下,翠屏山血案发生了。
  
  杨雄道:“兄弟,你与我拔了这贱人的头面,剥了衣裳,然后我自伏侍他!”石秀便把妇人头面首饰衣服都剥了。
  《水浒传》第四十五回
  
  石秀亲手剥掉了潘巧云的衣服,那个令他想入非非的身体终于一丝不挂地展现在面前,这一刻:凌乱的是“黑鬒鬒鬓儿”;紧锁的是“细弯弯眉儿”;流泪的是“光溜溜眼儿”……
  石秀亲眼看着自己暗恋的女人被杨雄“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这一刻:裂开的是“轻嬝嬝身儿”;垂下的是“玉纤纤手儿”;“流血的是“一捻捻腰儿”;豁口的是“软脓脓肚儿”……
  让石秀欲火中烧的“肉奶奶胸儿”和“白生生腿儿”,成了半片(反)剃了毛的猪肉,吊在翠屏山的枯树上,和挂在石秀曾为潘家经营的肉铺的铁钩子上的猪肉一样。
  
  公元1117年十一月中旬的一天,蓟州东门外二十里的翠屏山一片萧瑟,青草枯了,白杨树的叶子落了。两名轿夫在半山腰等待他们的雇主许愿归来:
  
  等到红日平西,不见三个下来;分付了,又不敢上去;挨不过了,不免信步寻上山来。只见一群老鸦成团打块在古墓上。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操他娘!”一名轿夫对另一名轿夫说:“这是啥年头,连鸟都这么鸟的打架!”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吃得啥食啊这是。”他们两个人凑上前,大吃一惊,乌鸦们正在撕扯一条血乎乎的肠子。
  是潘巧云的肠子。曾经是一片柔肠。
  如今,枯藤老树昏鸦,断肠人在天涯。
  
  公元1117年,翠屏山血案前,风尘仆仆的宋江就上了梁山,还带着二十七名新来的头领一同入伙。从此,中国就有了两个人的王朝,一个叫赵宋,一个叫晁宋。
  从此,梁山已不再是晁天王等十一人的梁山,渐渐变成宋江等一百零八人的梁山。从公元1117年开始,梁山人数开始剧烈通货膨胀,传统的打家劫舍无法供应头领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秤分金银的理想生活,能够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正好这时,新上山的杨雄和石秀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最佳导火索——时迁偷了祝家庄的报晓鸡被抓。
  战争的借口总是五花八门,为救偷鸡贼而兴师动众,这是头一回。
  于是,荡平祝家庄事不宜迟。
  鬼子们,进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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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12:27 |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 1118年
  
  
  
  公元1118年,即赵宋王朝的重和元年。《水浒传》中,这一年年初,宋江带人攻打祝家庄。二月下旬,宋江昔日同僚雷横枷打白秀英,后被朱仝放走。为使朱仝上梁山,七月十五,李逵去朱仝发配地沧州杀死朱仝负责看管的小衙内。八月底,李逵打死殷天锡,导致柴进入狱。为救柴进,九月初,宋江发兵打高唐州,十月中旬破城。十一月中旬,呼延灼率大兵攻打梁山。
  
  (一) 当联盟崩溃之后
  
  公元1118年的祝家庄之战是喽啰乙这辈子参加的第一次战争。他被分到了第二主力部队,跟随林冲等九名头领,和两千九百九十九名喽啰以及三百马军一起进军祝家庄。
  
  第二拨便是林冲、秦明、戴宗、张横、张顺、马麟、邓飞、王矮虎、白胜也带三千小喽罗,三百马军,随后接应。
  《水浒传》第四十六回
  
  “早知道要打仗,还不如引渡呢。”头一天晚上,喽啰乙垂头丧气地对喽啰甲说:“辛苦点没大讲,保命才是第一。”
  “知道因为啥打仗不?”一直负责引渡的喽啰甲骂了起来:“M_D个逼,都是昨天上山那俩头领惹的祸。”
  “杨啥雄?石啥秀?”喽啰乙问:“昨天我们参拜的那俩新来的大哥?”
  “就这俩孬孙。”喽啰甲吐了口唾沫:“我引渡这俩孬孙的时候,听他们说,好像有个和一起上山的偷鸡贼被祝家庄给抓了。”
  “偷,偷鸡?”喽啰乙更加困惑了:“那不是喽罗丁常干的事吗?这种人也能当头领?”
  “M_D个逼!”喽啰甲愤愤不平:“那个王英成天强奸妇女,不也能当头领?”
  “我看是这样,你只强奸了一个,所以只能当喽啰,强奸的多了,才能当头领。”喽啰乙分析道:“光会偷鸡也只能当喽啰,啥都会偷,啥都能偷,才能当头领。”
  “还有——”喽啰甲顺着喽啰乙的思路分析:“当头领起码要有个绰号才行,咱俩都没绰号,所以只能当喽啰。”
  “那——咱俩一人给自己起一个绰号不中?”喽啰乙说:“我当喽啰都当烦了,当头领多好,吃的好穿的好,还有喽啰伺候着。”
  “还别说,你这个脑子转的还真快哩。”喽啰甲恍然大悟,兴奋地拍着大腿说:“那我现在就给自己起个绰号,叫——长腿虎咋样?”
  “那,那矮脚虎还不得先把你给宰了!”喽啰乙提醒喽啰甲:“要解放思想。”
  “昨天那俩孬孙,一个叫病关索,据我所知,关索是个英雄,他这个绰号把英雄给病了……我干脆也找个英雄,我最崇拜的英雄是尉迟敬德,叫病——尉迟,你看咋样?把尉迟敬德给病了!”喽啰甲说。
  “病——尉——迟——”喽啰乙一字一顿地说:“管!这个绰号不孬,将来能当头领!快!再给我起一个!”
  “你自己起吧。”喽啰甲说:“绰号得自己起。”
  “我,我文化程度不高,不会起啊,你看你起这个多好,帮我起一个吧,回来我请你吃烧牛肉。”
  “那你叫小尉迟咋样?”喽啰甲得意地说:“就跟没遮拦和小遮拦,黑旋风和小旋风一样。”
  “听起来也不孬。”喽啰乙说:“可凭啥——你病,我小?”
  “你年龄小,啥法?”
  “管,就这样吧,病尉迟——先生!”喽啰乙纵声大笑,向喽啰甲拱手道。
  “哈哈!”喽啰甲也大笑着向喽啰乙唱了个喏:“小尉迟——先生!”
  无羁的笑声中,喽啰乙暂时忘记了即将上阵拼死搏杀的恐惧,喽啰甲也释然忽略了常年引渡的枯燥与劳累。他们开始做梦,开始幻想,他们梦想着不久的将来,自己的绰号就会响亮起来,喽啰的命运会随之改变,可以和山寨的头领们一起坐在高高的交椅上,喝酒使大碗、吃肉挑大块,分金银也用大秤。
  他们不知道,就在山东的大海旁边,有一对亲兄弟,绰号和他们费尽心思造出来的一字不差。
  他们不知道,就在此时此刻,孙立和孙新已经在登州杀人劫狱,投奔梁山而来,一来,就帮宋江攻破了祝家庄。
  病尉迟和小尉迟果真成了梁山的头领,这是命中注定。喽啰甲和喽啰乙一辈子都只能当喽啰,这也是命中注定,哪怕他们给自己起及时雨或玉麒麟这样的绰号,也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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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16:04 | 只看该作者
祝家庄的攻克,表面上看,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孙立和宋江的里应外合;从根本上分析,从三庄战略联盟解散那一刻起,就经注定了祝家庄的失败。
  三庄指祝家庄、扈家庄和李家庄。扈家庄在祝家庄的西面,李家庄在祝家庄的东面。书中数次强调了三庄战略联盟的重要性:为防止梁山泊好汉过来借粮,这三庄“结下生死誓愿,同心共意;但有吉凶,递相救应。”
  从三庄的军事力量来看,祝家庄最强大,有一两万人家,每户人家都有“精壮后生准备着”,随时可以进入战斗,再加上“祝氏三杰”、铁棒栾廷玉和一二千“了得的庄客”,几乎完全可以和梁山抗衡;扈家庄稍逊,但也有扈成和扈三娘这对武艺高强的兄妹;李家庄稍微弱些,可李应也不是一般的人物,“背铁飞刀五口,百步取人,神出鬼没”。综合起来,军事力量不亚于宋江部队。
  另外,三庄还有比较具体可行的战略联盟计划:如果梁山打西边的扈家庄,中间的祝家庄便过来接应;如果打东边的李家庄,中间的祝家庄也去接应;如果打祝家庄,则扈家庄和李家庄一起过来接应。如果这个联盟没有解散,地利人和,羽翼未丰的宋江部队前来攻打,只能是鸡蛋碰石头。
  遗憾的是,这个稳固的战略三角因最长那一边的狂妄自大,最短的那一边自动退出,三角形变成了双截棍,石头变成了鸡蛋,顶多是大一点的双黄蛋。
  李家庄退出联盟对祝家庄来说是致命的,就算梁山真和祝家庄打起来,李家庄的军事力量给祝家庄帮不上什么大忙,也能起到很好的策应作用。但一旦李家庄不再策应祝家庄,而在暗地里策应梁山,祝家庄的损失就不只是一个李家庄,至少,也是李家庄乘以二。
  李应没有亲自见宋江,出于避嫌,他暗示管家杜兴把各种军事机密泄露给梁山,并向梁山表明自己不会参加战斗的立场。看似属于中立方的李家庄也是在暗地,其实李应是想借梁山的军事力量为自己报祝家庄的一箭之仇。
  
  “今番恶了俺东人,自不去救应。只恐西村扈家庄上要来相助;他庄上别的不打紧;只有一个女将,唤做一丈青扈三娘,使两口日月刀,好生了得。是祝家庄第三子祝彪定为妻室,早晚要娶。若是将军要打祝家庄时,不须堤备东边,只要紧防西路。祝家庄上前后有两座庄门:一座在独龙冈前,一座在独龙冈后。若打前门,不济事。须是两个夹攻,方可破得。前门打紧路杂难认,一遭都是盘陀路径,广狭不等。但有白杨树便可转湾,方是活路,如无此树便是死路。”石秀道:“他如今都把白杨树斫伐去了,将何为记?”杜兴道:“虽然斫伐了树,如何起得根尽?也须有树根在彼。只宜白日进兵攻打,黑夜不可进去。”宋江听罢,谢了杜兴,一行人马回寨里来。
  《水浒传》第四十七回
  
  战略联盟的正确和错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决定了战争的成败。公元1118年,一个错误的战略联盟,加速了北宋的覆灭。

  这一年,《水浒传》中的孙立等人劫狱后,从海边往内陆的方向逃窜,为落草梁山,孙立一来就献上了一条计策,利用栾廷玉和自己的师兄弟关系,取得信任,打入祝家庄内部,和宋江里应外合。这是一条多么毒辣的阴谋。历史上,几乎同时,武义大夫马政也带着一队人马悄悄向海边出发,准备从海上绕过辽国的地盘,到达金国,名义上,是“买马通好”,真正目的却是要和金国结盟,一起夹攻辽国。
  
  二月戊辰,增诸路酒价。庚午,遣武义大夫马政由海道使女真,约夹攻辽。
  《宋史》卷二十一
  
  和金国结盟的想法由来已久。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宋徽宗赵佶的赞扬和支持,他心里的算盘是:“要是和金国一块,把辽国这个鳖孙给弄死,列祖列宗梦寐以求的燕云之地不就可以收复啦?俺不就成了彪炳千秋的一代明君啦?谁说俺光会搞艺术,搞道教,俺这回教恁看看俺的雄才,还有大略!”
  他就没能多动动脑子想想,和渐渐衰败的辽国相比,一天比一天强盛的金国才是最大的敌人。东汉末年,孙刘联军抗曹,才有了三国鼎立,如果曹孙联军灭刘,或者曹刘联军灭孙,下一个被灭的肯定是联军里的弱者。李家庄虽然没有和梁山直接结盟,但当祝家庄和扈家庄被洗荡后,李应也只好无奈地在自己家放了把火,落草为寇了。
  赵佶这种投机取巧的愚蠢做法连李应也不如,朝廷内外许多有见识的大臣都提出反对,只有童贯、王黼、蔡攸等一帮奸臣异想天开,竭力支持。于是,公元1118年,马政带着宋徽宗的重托,从登州下海。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赵佶的嘱托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一会儿想碰一下辽国,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金国,宋徽宗赵佶叫喊着,就在他勇敢的叫喊声里,马政听出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燕云十六州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马政听出了赵佶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契丹人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它们在大海上飞蹿,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西夏也在呻吟着,──它们这些党项族啊,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蠢笨的大臣,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到悬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赵佶,勇敢地,自由自在的,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马政一到对岸,就被金兵给抓起来了,不分青红皂白,夺取了他们随带的物品,经过再三说明,马政嘴皮子都磨破了,金兵这才让他们通行。
  历经艰难,行程三千余里的马政,终于到达拉林河见到了完颜阿骨打。阿骨打问马政:“你来干哈?”
  马政说:“我是大宋帝国的武义大夫。”
  “啥大夫?”阿骨打怀疑地看着马政:“兽医啊?”
  马政赶紧解释:“我是大宋皇帝派来的使者。”
  “啥屎啊?”阿骨打装糊涂,因为他确实拿不准面前的这名使者究竟是不是真的。
  马政忙把宋愿与金修好合力攻辽之事细细向阿骨打汇报,说得天花乱坠的,阿骨打还是不怎么相信他:“你们大宋不是和辽国和长期合作合同吗,咋又要跟我合伙打辽国呢?这不是瞎忽悠吗?”
  尽管阿骨打不怎么相信,但他还是觉得如果赵佶真想和他合作,对他来说确实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无疑于天上掉下的馅饼。于是不久,他也派使者到宋,研究攻辽之事。
  这样以来,阿骨打明白了原来赵佶根本就没有忽悠他,就放心了,双方展开了秘密外交。在几经往返之后,双方达成了秘密协议,协议大致内容为:
  
  1、 共同出兵攻辽,金国攻取辽国的中京大定府,北宋负责攻取辽国的燕京析津府和西京大同府。
  2、 灭辽后,燕云之地归宋,宋把过去每年给辽的岁币如数转给金国,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宋金“海上之盟”。
  
  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盟约刚签订不久,就被辽国知道了。辽国还没说什么呢,宋徽宗赵佶就坐不住了,他担心遭到辽国会报复,因此十分后悔。
  “咋弄?咋弄?”赵佶心想:“这可咋弄?”
  人一急就容易出昏招,赵佶这次出的昏招是:“把金国使者给我扣押了先!”
  并且,迟迟不履行协议出兵攻辽。为后来金国毁约败盟留下了把柄。
   阿骨打心说:“赵佶你个三炮,说好了事上见,真到打仗的时候你又不上了,其实我打仗还真用不着你来豁楞,你毁约在先,就别怪我将来我翻脸不认银。”
  接着,阿骨打的金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接连攻下辽朝的中京、西京。天祚帝也逃入山中,辽朝的败亡已成定局。
  看到这种情况,赵佶又后悔了:“哎呦俺的娘哎,早知道辽国现在这么脓包,俺咋就忘了和阿骨打一块出兵了!童贯!快!给俺发兵!”
  于是,童贯带领十五万大军以巡边为名向燕京进发,打算坐收渔翁之利。但这批人马一到燕京便遭到辽将耶律大石所部的袭击,大败而归。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没鸡巴的男人,拿伟哥当饭吃也没用。
  
  最终,灭掉北宋的不是辽,而是北宋极力要结盟的金。宋徽宗赵佶像一只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海燕,被金人一箭射了下来。
  汉人太健忘,如此教训很快就忘干净了了,南宋又有了“联蒙抗金”的战略联盟,再次引狼入室,结果也相同,蒙古人灭掉了南宋,汉人在自己的故乡成为异族。
  所谓历史,不过是循复;所谓未来,不过是往昔。
  
  也许,是因为汉人缺乏对战争的反思。对偏居临安的南宋Z_F来说,“靖康耻”只是一块不愿触碰的伤疤。没有亲身经历过此事的南宋子民,只能看到一些主旋律的宣传资料:比如根据岳飞事迹改编的电影《精忠报国》;根据梁红玉事迹改编的电影《抗金娘子军》。所谓战争片就是《东京保卫战》、《大破拐子马》之类的,重点突出宋军的机智勇敢,极力贬低金兵的智商。这样的电影老百姓看了都会产生一种盲目的自豪感,根本不会去反思战争失败的真正原因。
  当时有两部反映抗金战争的影片相当有代表性。
  一部叫做《举起爪来》,是一部喜剧片,大题情节是这样的:一队精锐的金兵恶狠狠的冲进一个小山村,关起全村的人,要寻找一件无价之宝,而一转眼却只剩下一个傻乎乎的金兵摇摇晃晃地走出来……这部影片由当时负责影戏的绘革社出品,长期在临安搞杂剧的著名的戏头李泉现和引戏吴兴祐领衔主演。李泉现将一名赵宋王朝的普通农民塑造得其傻无比,比他更傻的是吴兴祐饰演的金兵,村里过年剩下的鞭炮、老奶奶喂养的大公鸡、农夫拉车的驴也都能让他出尽洋相、吃尽苦头。
  该片在临安公映的时候,很多观众都被一个个滑稽的场景笑破了肚皮。一名观众看完后,笑着说:“哈哈哈,那时候的人都是傻逼,哈哈哈,笑死我了!”还有一名观众说:“那时候咱不会打仗,早知道这样,赶一群大公鸡,还不把金兵的鸡巴一个个啄下来!”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笑声中,汉人在南宋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欢乐的春天,在繁华的西湖边醉生梦死:
  
  龙舟十余,彩旗叠鼓,交舞曼衍,粲如织锦。都人士女,两堤骈集,几于无置足地。水面画楫,栉比如鱼鳞,亦无行舟之路,歌欢箫鼓之声,振动远近,其盛可以想见。
  《武林旧事》卷三
  
  据说,当时只有一部比较优秀的关于抗金战争的影片,叫做《金兵来了》。该片从比较人性化的角度,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
  抗金战争时期,有一年大年三十,有一个农民在家过年,半夜有人敲门。一伙不知道是“八字军”还是“岳家军”的人把两个金兵俘虏扔到了他家里,说八天以后来取人,结果此后再就也没有音讯……
  这两个俘虏在村子里关的时间一久,村民们便商议将二人处死,以避免麻烦。
  可是,没有人敢动手。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给这伙村民介绍了赵宋王朝曾经的专业刽子手——七爷:“徽宗皇帝手下的‘六贼’知道不?”
  “知道……”村民唯唯诺诺地点头。
  “知道?”介绍人轻蔑地看着这伙村民。
  “知,知不道……”村民们茫然无措地摇头。
  “量你们也知不道啊!这‘六贼’都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儿啊,都被斩了!”介绍人仰着脑袋,得意地说:“谁斩的知不道?七爷!”
  “那还不记恨七爷?”村民不解。
  “不但不记恨,还得感恩,那是手起刀落如清风吹过,脑袋瓜落地之后转上九圈面向七爷微微一笑!嘛叫含笑九泉?介就是含笑九圈!”
  结果,这位曾和《水浒传》中的蔡福是同事的七爷,也没能杀死金兵俘虏。
  多次试图处死俘虏未果之后,村民们认定他们命不该绝,就一直把这他们秘密关押在村里。后来和俘虏达成协议,把他们送回金兵的部队里,换一批粮食。
  没想到,金兵反过来杀死了所有的村民。
  这部好不容易能让人通过人性反思一下战争的影片,被官方禁了。
  很多导演想从客观真实的角度,拍一部《靖康!靖康!》,或者《东京!东京!》,都不大敢拍。
  怕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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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18:59 | 只看该作者
 (二) 奇耻大辱扈三娘
  
  一丈青便勒转马,望这树林里去。宋江也勒住马看时,只见树林边转出十数骑马军来,当先簇拥着一个壮士,正是豹子头林冲,在马上大喝道:“兀那婆娘走那里去!”一丈青飞刀纵马,直奔林冲。
  《水浒传》第四十七回
  
  继林冲取投名状时和杨志那次对决后,喽啰乙再次亲眼目睹了豹子头林冲的武艺。由于有一名骑兵战前忽然得了重病,喽啰乙临时从步兵改为骑兵。上阵前,他本来对这一安排有些疑虑:“林,林教头,我没骑过马,只,只骑过牛。”
  “记住两点。”林冲呵了一口气,用一块白布擦拭着自己的丈八蛇矛:“一要抓住缰绳,二要夹紧肚皮,马的肚皮。”
  身体伏在马背上,用大腿使劲夹着马肚皮发抖的喽啰乙,看到了林冲和扈三娘精彩的交锋:
  
  两个斗不到十合,林冲卖个破绽,放一丈青两口刀砍入来,林冲把蛇矛逼个住,两口刀逼斜了,赶拢去,轻舒猿臂,款扭狼腰,把一丈青只一拽,活挟过马来。
  《水浒传》第四十七回
  
  “绑了!”林冲大喊。
  喽啰乙赶紧滚下马来,和其他几个喽啰一起,拿着准备好的绳子冲上去。
  “先套头,绳子从胳肢窝缠下去,这样,这样,我来,看见没,死结!”喽啰乙用当年偷牛时捆牛的办法,把扈三娘捆了个严实。
  
  且说宋江收回大队人马,到村口下了寨栅,先教将一丈青过来,唤二十个老成的小喽啰,着四个头目,骑四匹快马,把一丈青拴了双手,也骑了一匹马,“连夜与我送上梁山泊去,交与我父亲宋太公收管,便来回话,待我回山寨,自有发落。”
  《水浒传》第四十七回
  
  喽啰乙自己也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可以回梁山。“或许是因为会捆人的缘故。”他心里暗暗寻思:“还是掌握门技术好。”
  押送扈三娘回梁山的路上,他看到这个女人苍白的脸上竟然没有一点表情,眼睛冷冷地看着远处,仿佛所有的人都不存在。喽啰甲在渡船上偷偷摸了一下扈三娘的屁股,扈三娘也没有任何反应。
  扈三娘的身上冒着寒气,这种寒气让喽啰乙打了个哆嗦。
  
  寒气逼人的扈三娘,在梁山遭遇的是奇耻大辱。
  杀她未婚夫祝彪的是梁山贼寇,杀她一家老小的是梁山贼寇,她还要嫁给一个好色成性、武功低微的梁山贼寇。
  怎么才能相信“霜刀把雄兵乱砍,玉纤手将猛将生拿”的扈三娘会这样苟且偷生?怎么才能相信“天然美貌海棠花”的一丈青会嫁给“形貌峥嵘性粗卤”的王矮虎?
  我宁愿相信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只能让扈三娘亲自为我们讲:
  
  在扈家庄生活的那些日子,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那里。父亲说要把我嫁到邻靠的祝家庄去,我一点也不情愿。祝彪那个人从小就令人生厌,经常欺负我哥哥扈成。孩子们在村口的打谷场玩骑马打仗的游戏,祝彪每次都要我哥哥做他的马,背着他健壮的身躯冲来冲去。有次我哥哥实在累的跑不动了,摔倒在地上,手臂被碎石子硌出了血。这时候,祝彪非但没有任何关切的话语,而是朝还在地上没有爬起来的哥哥狠狠踹上两脚,责怪他使自己凭空受到了惊吓。
  父亲说哥哥是我应该学习的榜样,面对势力强大的祝家,我们要忍辱负重。
  年少的我对忍辱负重这个词语深恶痛绝,直到多年之后,我才明白了其背后实在包含了太多的内容。
  
  多年以前,扈家庄是一个很大的村庄,祝姓仅仅是几户从外面迁来的人家,当时的扈家庄田地万顷,物富人丰。后来由于突发的一场瘟疫,扈家一下死了很多人,瘟疫过后,竟再也兴旺不起来了。相反,祝家的人却发达了,渐渐和扈家分庭抗礼,两家的冲突也开始多了起来,终于有一天,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械斗。
  父亲是那场械斗的幸存者之一,他告诉我械斗持续时间之长,场面之惨令他至今想起依然心惊胆战,当时他才六岁,看到原本碧绿的庄稼地被践踏的一塌糊涂,上面横七竖八躺满尸体,血染红了村里流过的那条小河,怒吼和哀嚎回荡在整个村庄上。
  “最后祝家占了上风,两家谈判,以打谷场为界,西为扈家庄,东为祝家庄。”说这句话的时候父亲的眼睛茫然地望着东方:“祝家庄,是我看着从扈家庄生生割了去的。我必须要再看着它回来。”
  祝、扈分家后,祝家的势力一天天强盛,而扈家却一天天衰落。拿祝彪父亲来说,有三个人高马大的儿子,而我父亲的三个孩子老大天性软弱、老二出生不久便夭折,老三还是个女娃,从我懂事起,就看着父亲一天天在我和哥哥面前叹气,他刚过中年,就生出一脸愁苦的皱纹。
  我和哥哥性格不同之处在于我从小喜欢舞枪弄棒,八岁的时候村里路过一名去山西当提辖的胖汉,看我天资聪颖、骨骼清健,就教了我几招武艺,我竟能触类旁通,身手越来越出众,方圆数十里都流传着扈三娘的名字。
  我的绝招就是掷一根绳套,十步之内,必缚强敌。这一招是父亲教给我的,父亲总是一边传授绳套绝活一边给我讲一些古代的故事,无非是什么西施貂蝉,勾践吕布,开始听觉得传奇,后来觉得感人,再后来就只能觉出麻木了。
  父亲让我嫁给祝彪肯定有他的想法,遗憾的是,这种想法还没有实现,就有一场空前的劫难从天而降。
  
   劫难是从祝家庄蔓延开的。
  有一个准备去梁山当山贼的汉子在祝家庄开的酒店偷鸡,被擒获。宋江带领众多贼寇前来攻打祝家庄。为这事我还去找了祝彪一次,说梁山的势力强大,不如把人放了,求和算了。祝彪大笑道:“娘子不必担心,什么凉山热山的,只要敢骚扰祝家庄,定教他们有去无回!”
  祝彪从小就爱吹牛,事实上吹点小牛也无妨,可这么大的牛吹起来就不容易收场了,几个回合下来,祝家庄就有点支撑不住,向扈家庄求援,我想父亲一定不会让我去帮忙,对于我们来说,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借刀杀人的机会,怎能错过。
  父亲的态度出乎我的意料,听到消息后,他把我叫到大堂,沉默了半晌,然后转身去里屋取出一套金色的盔甲,放在我面前。
  看着我一脸的惊诧,父亲叹道:“皮之不存,毛将安附?”
   这套盔甲父亲已经为我准备了很久,他一直幻想着那么一天,我穿着这套盔甲,把祝家赶尽杀绝,然后用高粱酒冲走所有姓祝的人曾留下的足迹,让扈家的麦田再像从前那样望不到边。
  可现在,我要替祝家打仗了。
  
  虽然是第一次披挂上阵,可我一点也不畏惧,因为我对战争的期盼和幻想已经有过很多,能和一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在战场上一决生死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我经常做一个梦,梦见在刀光剑影中渐渐浮现出英气逼人的眉宇,醒来后心跳不止。
  想不到第一个在战场上遇到的对手竟是个五短身材、面容猥琐的山贼。
  王英的马都快和我的马撞到一起的时候我发现,这个号称矮脚虎的家伙活像叮在马背上的一只苍蝇。
  再看他那副尊容,眼歪嘴斜,嘴角还留着口水,说话还结巴:“美美美.....美人......”
  我差点乐得从马上栽下来。
  十几个回合下来,他就被我活活擒住。
  回到自己阵中,我一点不为打了胜仗而快乐,相反,心里总觉得堵的难受。
  我的俘虏过去是一个押镖的,有次见财起意半路把东家杀了,就去当山贼,有一天抓了名路人准备吃人家的心肝醒酒,结果一问情况原来是这路人是在江湖上备受景仰的黑道大哥,于是马上换了副面孔,做出要把自己心肝掏出来给大哥吃的样子,大哥当然不吃,还答应将来给他说个媳妇,省得成天非礼良家女子,这一来,他对这名大哥心悦诚服,后来就跟大哥上了梁山。
  我知道王英这些背景的时候已经是他的妻子了,有次他喝得大醉,把陈年旧事酒气熏天地交代了一遍,当时我的情绪一点波动都没有,因为我早心如死灰。
  第二天再去和梁山山贼对阵时我见到了王英的这名黑道大哥,他的脸比木炭还要黑,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如此丑陋的人竟还能当梁山的二大王,更没想到不久他竟做到了梁山第一把交椅的位置上。
  一轮混战后我拍马直奔黑宋江而去,他当然不是对手,掉转马头就跑,我抽出绳套,正准备像套牲口那样把他套住,突然横着杀出一个人来。
  那一瞬间,这个人杀入我的生命中,俘虏了我和我的爱情。
  
  林冲闪过我眼帘的时候就像一只猎豹,当时我还不知道他有“豹子头”的绰号,也不知道他曾经是京城声名显赫的八十万禁军教头,他长着一双不怒自威的眼睛,眼神如同利箭刺穿了我的心。
  我都记不得被林冲擒住的那些细节了,要论武功我虽敌不过他,倒也能抵挡一阵,运气好了,全身而退也不是不可能。其实被自己心仪的人擒住也是件很幸福的事情。这世间,没有一个女子不曾对自己爱情进行美好幻想,我甚至还以为这种缘分可以令我和林冲从此厮守,如能这样,生死又有何欢忧?
  
  给我松绑的人是宋江,他解绳索的动作显得那么笨拙,绳索捆的很紧,我的整个身体都麻了,宋江还是没能解开,便从腰间拔出一把雪亮的匕首来,在绳结上锯了好几下,发出一种类似嘲笑的哧哧声。
  他心里想的也许是:“这是哪个缺德孩子弄的死结?”嘴上却说:“一定是兄弟们看扈姑娘武艺高强,怕让你逃脱才绑这么严实,幸好我是慢性脾气,要是李逵在此,定是要取出板斧来,将它砍断,十有八九要伤着姑娘。”
  宋江手中的匕首曾杀过一个人,那个人是他的女人,如今,他又用它给另外一个女人松绑。
  我喘过来一口气,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擒我那人是?”
  宋江迷着小眼看了我半天,说:“是命苦的林冲兄弟,为了他的妻子被逼上梁山的。”语气上重点强调了妻子这两个字。
  凭一名女人的直觉,我猜测宋江一定是有想招我当压寨夫人的打算。
  这个秘密最早是被他的铁牛兄弟揭穿的。
  在梁山开始住的那些天,就有了一些关于我和宋江之间的非议,经常有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我经常站在山顶一块黑色的石头上,眺望家乡,我牵挂的不仅是皱纹满脸的父亲和弱不禁风的兄长,我知道还有一个人此时也在那里浴血厮杀,这个人虽然我只见过一次,他的安危却常常令我感到心急如焚。
  这日,一个比宋江还黑的壮汉提着两把斧头冲进来,劈头就喝:“宋江哥哥怎么被个妖女迷惑了!”
  宋江大怒:“黑厮休得胡言!”两个人争吵的声音吸引了很多将领,大家纷纷进来,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宋江。众多头领里,我看到了林冲和王英,他们一定是得胜归来了。
  宋江却转怒为喜,指着我俘虏过的矬子对我说:“我这兄弟王英,虽有武艺,不及贤妹。但我当初曾许下他一头亲事,一向未曾成得。今日贤妹你认我父亲当干女儿,众头领都是媒人,今朝是个良辰吉日,贤妹与王英结为夫妇。”
  从宋江手指的方向,我看到喜形于色的王英笑得比哭还要难看,他身边的林冲目不斜视的望着另一处,面无表情。
  那天我还知道祝家庄已经沦陷,祝彪全家老小无一活口,扈家庄也遭到了血洗,父亲被李逵砍倒在血泊中。
  我整个脑袋都在轰鸣,仿佛发间的金钗突然插进了头盖骨。
  李逵......宋江......梁山......扈家庄碧绿的庄稼地一定被践踏的一塌糊涂,上面铺了一层尸体,血染红了村里流过的那条小河,怒吼和哀嚎回荡在整个村庄上。
  这个仇我一定要报,我想起了父亲曾不止一遍对我说过的那句话:“要忍辱负重。”
  
  “忍”就是把一把刀放在心上。
  忍就是白日看着大仇人宋江的脸色行事,夜晚和面目丑陋的丈夫同眠。但是,必须要忍,为了报仇。
  整个梁山,能懂我心事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花和尚鲁智深,他说他过去是个什么事情都不能忍受的人,以至于提辖做不成了,去做和尚;和尚又做不成了,只好去做盗贼。但他却一点都不后悔,因为他拥有一个完全坦荡的过去。
  另一个人便是林冲。他在梁山上只有鲁智深一个朋友,我常常能在夜深人静时看到两个人的影子在鲁智深的房间里推杯问盏,然后我关上窗,看着身边熟睡的丈夫,就能体会到他们的孤独。
  有一次我又到山顶那块黑色的石头上,在那里我可以很清晰的回忆起一些痛苦的往事,这些痛苦有助于我保持必要的清醒。但我复仇的计划却总是难以制定,宋江身边有太多高手,如果我舍去性命除他一人的话,实在难解我心头之恨。
  “冷吗?”突然有一个声音出现在我背后,我转过头,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的林冲呷了一口葫芦里的酒。
  我笑了,这一笑,才感到脸上的肌肉被冻的有些僵了。
  “喝一口?”林冲把酒葫芦扔过来。我接着,猛喝两口,一股股温暖从心口往上涌。
  “其实,有些话我很想对你说。”林冲说话的时候,眼睛并不看我,而是眺望着扈家庄的方向:“我很后悔,当初不该擒你来,你应该和你的家人一起远走高飞。”
  在我的沉默中,林冲又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会留在梁山,但我觉得你的目的一定不会实现,就和我一样。”
  当时,宋江刚刚放走了林冲的仇人高俅,林冲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衣冠禽兽从他面前堂而皇之的离开,林冲说:“我们只是一群无能为力的人,用忍辱负重换来的还是忍辱负重。”
  从我上梁山以来,就几乎没有和林冲说过话,他本来就是个少言寡语的人,那一天,他说了很多话,有些话让我温暖,有些话让我绝望。
  天空渐渐飘下雪来,雪花落在黑色的石头上,好像在昭示某种命运。
  
  梁山上的时光度日如年,又过些天,我们就被招安了。
  我不知道招安究竟意味着什么,但肯定离我的复仇越来越远。
  和一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就觉不出他的美丑了,即使他依然经常流口水,也不会像刚开始发现时那般恶心。
  林冲那样的男子太完美了,这也是他最致命的缺点,南下征方腊的时候,林冲生了恶疾,死在路上,我知道他真正的死因并不仅仅是恶疾,但也不觉得多么悲痛。可能,悲痛只是一种毒草,吃多了,就能练就以毒攻毒的本领。
  去江南的路上有个算命先生给我算,说我是个命苦的姑娘,我笑着说:“你看我这么漂亮,像是命苦的人吗?”其实我的心都融化成泪水了。要想令自己不会因为梦想的幻灭而痛苦,首先应该放弃梦想。
  林冲死后我的精神变的恍惚起来,到战场上就彻底成了杀人的工具,每次试图在血光四溅中找到一点安慰。
  
  王英死于和郑彪的那场大战,他哪是那个魔头的对手,又自不量力的前去杀敌,我没那么无知,就看着我的矬子丈夫冲上前去被人一枪挑死,我还觉得他被挑在空中的样子很滑稽,我还觉得郑彪的长枪挑起来的不是我的丈夫,而是一坨肉、一团泥。
  临死前王英一直喊着我的名字,声音异常凄厉,这种凄厉的声音让我不由自主地从马上下来,趴在他抽搐的身体上面。
  王英呻吟着说了一句话,就在我的耳边,还把几点口水流到我金色的盔甲上。
  这句话令我一愣。
  就在我发愣的刹那,一块金砖从前面飞来,正打在我的面门。
  这一下打得好疼,我的五官几乎被它打的从脸上飞了出去。我想我可能这次活不成了,命中注定我要和王英一起死,我和他的命原来是拴在一起的。我的美丽容颜也被这一砖彻底毁了,带不到另一个世界中去。
  最后,王英的那句话还在我心头萦绕,伴着剧烈的疼痛,那句话像我来不及掏出的绳套那样,套住我自己的心。
  王英说:“三娘,快跑。”
  
  这是我多年前写的一篇小说。《水浒传》中,多次出场的扈三娘除了初次出场对阵王英时心里念道“这厮无理”,就再没有一句台词。不知道她究竟在想些什么,是不是和我们一样,在被水围困的生活中挣扎、喘息,直到心如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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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4 10:15:37 | 只看该作者
(三) 天下皆贼
  
  公元1118年,农历戊戌,狗年。十二生肖中,狗为主人看家护院,防盗防贼。赵宋王朝这个大家庭并不缺乏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狗,但过多的贼让狗防不胜防。这些贼有来自外部的,也有来自内部的,藤蔓一样繁衍生长,在赵宋王朝虚弱的国土上遍地开花。
  这一年年初,有一个著名的贼加入了梁山的队伍。后来,这个贼的庙宇修在杭州西湖之畔,被后来的同行拜祭。清代《两般秋雨庵随笔》上说:“吾杭清泰门外有时迁庙。凡行窃者多祭之。”
  哪一行干好了都能成神:打仗厉害,叫军神;治病水平高,叫医神;枪法准,叫枪神;老千出得好,叫赌神。
  公元1986年,香港经典电影《英雄本色》中,狄龙扮演的大哥问周润发扮演的小马哥:“你相信神吗?”
  小马哥说:“相信,我就是神。”
  神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很多自己为是神的人都是神经病。
  时迁的偷神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他不但天赋异禀,而且技术全能。在大多都只会打打杀杀的梁山好汉中,是难得的特殊技术人才。
  
  时迁的绰号来源于《周礼》的“军旅夜鼓”,意思是古代的戒守之夜用击鼓来防备盗贼。“鼓上蚤”比喻时迁可以在夜晚戒备森严之时,依然能坚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轻松自由的行窃。
  古代的盗贼分好多专业,每个专业掌握的技术不同。据今人完颜绍元《流氓世家》的搜集整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1、空空儿
  翻高头,即蹿房越脊、高来高去的飞贼。不用器具便能翻身上房的叫上手把子,借助滑条(竹竿、布索类)的叫下手把子。唐代中叶,长安有个上手把子田膨郎,曾翻越皇宫高墙,窃走于阗进贡的白玉枕。吓得唐文宗怒斥警卫说:“一枕诚不足惜,但禁掖森严,飞贼得以如此来去自由,是天子环卫形同虚设了!”
  
  2、开天窗,即在屋面掀去砖瓦,弄个窟窿,用绳索捋着下去。
  《新唐书•窦建德列传》中记载了一个和开天窗有关的小故事: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伙盗贼到窦建德家开天窗,警惕性很高的窦建德藏在屋里,盗贼下来一个,他杀一个,一连杀了三个。然后像《功夫》里冯小刚扮演的鳄鱼帮帮主那样大喊:“还——有——谁!”
  没人敢下了,这伙盗贼没想到碰上这么一个硬骨头,准备撤退,撤退前,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要求,把同伙的尸体带走。
  “带走尸体可以!”窦建德说:“你们把绳子顺下来,我把尸体捆上,你们拉上去。”
  绳子从天窗垂了下来,这伙盗贼把一具具尸体往上拉,“一个……二个……三个……”他们忽然发现有些不对:“这个怎么变样了?难道老窦不光会武功,还会整形?”
  说时迟,那时快,这具“尸体”忽然睁开眼,蹦了起来。
  “诈尸!诈尸!”盗贼吓得在房顶上乱跑。
  “诈个屁尸!”窦建德大喊,他从盗贼手里抢过一把刀,三下五除二,就结果了这几个盗贼的的性命。
  第三具根本就不是尸体,而是窦建德本人,这件事让他名声大振。
  
  3、开窑口,也称开桃源,这是掘壁穿穴贼的通名。《韩非子》记有宋国盗贼趁大雨之夜钻入墙穴偷取财物的故事,约见此术早在先秦已经流行。
  
  4、掘冢、椎埋,这是盗墓贼的“学名”。盗墓贼的历史更悠久了,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已经可以看到有意识的墓葬破坏现象的遗存。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 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西汉时不法贵族作恶地方,盗墓竟然成为一种骄悍者嗜好的游戏,于是有“国内冢藏,一皆发掘”,“所发冢墓,不可胜数”的情形。两汉一些严重的社会动乱,如吴楚七国之乱、推翻新莽王朝的民众暴动等,都有大规模盗墓的记录。汉魏之际曾经发生盗墓的高潮,据说曹操军事集团甚至设立了名号为“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专门指挥盗掘冢墓的官职。
  唐诗中那些“群盗多蚊虻”,“荒冢入锄声”,“髓髅半出地”,“白骨下纵横”等诗句,反映了盗墓风习在唐代的普遍。
  发展到赵宋王朝宋徽宗赵佶这里,盗墓的行为和花石纲有异曲同工之妙。
  据张邦基《墨庄漫录》所说,由于赵佶喜欢古青铜器,于是地方官纷纷发掘冢墓求其器以献上。《铁围山丛谈》说,帝王“好古”,“世既知其所以贵爱,故有得一器,其直为钱数十万,后动至百万不翅者。于是天下冢墓,破伐殆尽矣。”
  谁让皇帝爱好这么广泛呢。
  更为荒诞的是,当年那些盗墓贼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这种损人利己的缺德行为会为几百年后的中国图书出版事业做出突出的贡献。如今,关于盗墓的书十分畅销,人们争先恐后购买,都想知道,自己的祖坟是怎么被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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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5 13:08:59 | 只看该作者
  5、排塞赃,即撬门闯窃者,又依作案时间分出不少名目。如趁天未亮时活动的叫踏早青,大白天动手的叫白日闯、白日鬼,于薄暮时出人不意攫物而逸的叫跑灯花。《该闻录》记宋人张咏在四川当官,曾亲闻一个偷儿自供:“九月至二月,夜长天寒,(人)多畏寒懒起,乃可为盗”,似这类贼人叫“夜燕”。
  
  6、吃恰子,指专乘主人锁户外出、启锁而入偷盗者。“恰子”即锁,吃恰子者照例有一串“**”当工具。《癸辛杂识》述宋朝时有魏姓少年入酒肆坐饮,在桌下捡到拴在一起的几十把钥匙,不知何用,顺手往佩囊里一放。等到深夜从妓院里狎游归来,忽见三四少年揖于道边,一定要请他喝酒,还要拜他为师傅。原来这些人偷了他的佩囊,还当他是个吃恰子。经魏反复解释,方算罢休。
  
  7、铁算盘,即以乞讨为名,先上门观察地形和储物所在,然后另觅时间作案者。
  
  8、收晒朗,就是专门乘人不备,窃取别人晾晒衣物的。
  这事马三立说过,小偷还骗看衣物的小孩说自己叫“逗你玩”。小偷行窃时,小孩喊妈妈:“妈妈,他拿被子了!”
  妈妈问:“谁啊?”
  “逗你玩。”
  
  9、拾帐头,即偷鸡贼;牵鼻头,即偷牛贼。
  如果细分的话,偷牛也有很多种偷法。如今在中国农村,最普遍的偷牛方法是:大白天,几条大汉开着一辆机动三轮闯进门,当着面扑一下就把牛放倒了,噌一下就把牛捆上了,砰一下就把牛扔车上了,牛还在哞哞地叫着,车已经突突地开远。据说,还有一些地方把“牵鼻头”和“开窑口”的技术结合起来,趁晚上在墙上挖洞,把牛牵走。还有一些地方则结合了“排塞赃”的技术:晚上跳墙进去,拿刀子在牛腿上割两块肉揣到怀里,再跳墙出来,一路滴着血回家。”
  由此可看,因偷牛吃官司上梁山的喽啰乙,技术还是不专业。
  
  10、钻底子,指专进船舱偷物者。“底子”是“船”的隐语。
  
  11、挖腰子,即不上船而以长竿之类工具“钓”窃船上物件。
  
  12、插手,就是在人丛中窃取受害者随身携带的钱物。倘是徒手行窃,称清插;如借助剪子、刀片一类工具,称浑插。浑插又有剪绺、小利等同义名目。绺是一种丝络组合体,类似如今的皮夹、钱包,古人一般拴在身上。
  电影《小武》的男主角就是这么一个“插手”,不过,“插手”也算是个秘密职业,不能正大光明的给人说,所以别人问小武是干什么的,小武的回答是:“手艺人。”
  
  如果说小偷是手艺人的话,时迁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大工匠”了。他一出场,就交代了他的好几种本领,不但能飞檐走壁、跳篱骗马,还会掘坟盗墓:
  
  这人姓时,名迁,祖贯是高唐州人氏;流落在此,只一地里做些飞檐走壁跳篱骗马的勾当;曾在蓟州府里官司,是杨雄救了;人都叫他做鼓上蚤。当时杨雄便问时迁:“你如何在这里?”时迁道:“节级哥哥听禀:小人近日没甚道路,在这山里掘些古坟,觅两分东西。因见哥哥在此行事,不敢出来冲撞。。
  《水浒传》第四十五回
  
  公元1118年,梁山为了让精通钩镰枪的徐宁上山,派时迁去偷徐宁的“赛唐猊”金甲,在执行这次任务中,时迁全面展示了自己的功夫,证明了“鼓上蚤”并非浪得虚名。
  他先是“看见土地庙后一株大柏树,便把两只腿夹定,一节节爬将树头顶上去,骑马儿坐在枝柯上”张望地形,等徐宁回家,“从树上溜将下来,踅到徐宁后门边,从墙上下来,不费半点气力,爬将过去”,“从戗柱上盘到膊风板边”上了房,等人都睡着了,取个芦管儿把灯吹灭。趁丫环开门,溜到后门边黑影里,从槁子边直踅到梁上,解了皮匣。
  
  徐宁的娘子觉来,听得响,叫梅香,道:‘梁上甚么响?’时迁做老鼠叫。娅环道:‘娘子不听得是老鼠叫?因厮打,这般响。’时迁就便学老鼠厮打,溜将下来;悄悄地开了楼门,款款地背著皮匣,下得胡梯,从里面直开到外面,来到班门口,已自有那随班的人出门,四更便开了锁。时迁得了皮匣,从人队里,趁闹出去了。
  《水浒传》第五十五回
  
  连口技都如此精通,还有什么招是贼学不会的呢?
  连堂堂金枪班教师自己最珍爱的、每天都严格看管的一身的金甲都能被贼偷走,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还有什么是偷不走的呢?
  都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原因如下:只要贼惦记,准能偷走。
  天下,还有什么是偷不走的呢?
  据说,新版《水浒传》准备把时迁拍成“蜘蛛侠”,漫画和电影中的蜘蛛侠一次次扶危救贫,和小偷有什么关系?
  
  无道之时多有盗,小盗偷鸡摸狗,大盗烧杀抢掠,巨盗窃国泱民。公元1118年,赵宋王朝的巨盗个个都是宋徽宗赵佶的宠臣。“六月乙卯,加蔡京恩,官其一子”,“八月甲寅,以童贯为太保”……这些人就是后来导致亡国的“六贼”。
  这些巨盗藏家中不知藏了多少钱财,几十个时迁加起来,也难偷走。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的不是小偷的领导“黎叔”,而是国家的领导宋徽宗赵佶。
  
  公元1118年依然是“朗朗乾坤,太平盛世”。黄岩有个普通百姓家的老婆生了四胞胎,也进了《宋史》,在那四个面貌酷似男孩九岁的时候,他们的国家就改变了颜色,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多少百姓流离失所,不知道这对四胞胎后来的命运究竟如何?
  《水浒传》说的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但愿离散四海的“兄弟”仅仅是朋友,不是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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